2009/1/19 14:03:03

能效标识定义:
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
空调,冰箱的中国能效等级分为几个等级:
5个等级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分为1、2、3、4、5共5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即耗能最低;等级2表示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能效标识为背部有粘性的,顶部标有“中国能效标识”(CHINA ENERGY LABEL)字样的彩色标签,一般粘贴在产品的正面面板上。电冰箱能效标识的信息内容包括产品的生产者,型号,能源效率等级、24小时耗电量、各间室容积、依据的国家标准号。空调能效标识的信息包括:产品的生产者,型号,能源效率等级、能效比、输入功率、制冷量、依据的国家标准号。
作为我国能效标识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调器能效标识制度已于去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第一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及相关要求,自2005年3月1日起,凡中国生产、销售、进口的家用空调和冰箱必须贴上“中国能效标识”标签,没有标识的产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近两年的实践证明,能效标识制度能促进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推动用能产品市场向高效市场的转换,在规范用能产品市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基于严峻的能源形势和显著的实施成效,能效标识制度的深入推广势在必行。今年9月18日,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也纳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之中,对于相关企业来说,它们面临的不仅是挑战,还有更多的机遇。
从明年3月1日起,家用洗衣机和小型中央空调不贴能效标识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记者从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2006年第65号公告),自2007年3月1日起对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这两个产品开始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根据最新公告,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第二批产品目录包括:电动洗衣机(额定洗涤容量为1.0至13KG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不适用于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和搅拌式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机(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不适用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变频空调机)。
在第二批目录出台之后,下一批的目录新成员还将有变频空调、燃气热水器、汽车、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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